查查一下

金融机构人员因老鼠仓被罚

时间:2025-05-29 12:03:21 标签: 19 0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交易案终审

近期,辽宁证监局依法对一起证券交易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经查,本案当事人牛某为某期货公司投资经理助理,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从事违法行为。

据调查,2022年6月至2024年7月间,牛某作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负责管理32只资产管理产品。在其任职期间,牛某通过非法手段操作两个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

一是利用"史某"证券账户从事趋同交易。在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间,该账户与32只产品趋同买入股票63只,趋同买入金额达1875.1万元。

二是利用"何某"证券账户进行违规操作。在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间,该账户与32只产品趋同买入股票12只,趋同买入金额达2045.73万元。

两项合计,牛某通过上述两个账户累计趋同买入金额达3920.83万元,非法获利75.14万元。其违法行为具有明显的知情优势特征和趋同交易特性,性质恶劣。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牛某存在违法事实,但其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行为,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表现出良好的认错态度。同时,牛某也对违法事实无异议,并签署了《认错认罚具结书》。

辽宁证监局经审理认为,牛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辽宁证监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 没收牛某违法所得75.14万元;

2. 对牛某处以相同金额的罚款,即75.14万元。

本案的成功查处彰显了监管部门依法打击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的决心。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维护资本市场公平公正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配查查作为开放的资讯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配查查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如若转载请标注文章来源:配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