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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坤新材“净额法”引上市委关注,事关科创板定位

时间:2025-08-29 16:57:39 标签: 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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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告,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将于8月29日接受上市委审议。其中,恒坤新材为第二次上会,其上市进程曾在7月25日因“暂缓审议”而中断。

在上一轮审议中,上市委对恒坤新材提出了多项关键问询,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其光刻材料与前驱体产品的初始技术来源、研发投入及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潜在纠纷;二是报告期内对部分引进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合规性,以及与以往会计政策的一致性;三是公司长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显著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合理性及相关资金使用是否受限。

其中,收入确认方法成为焦点。恒坤新材在引进业务中认为自身扮演“代理人”角色,因此采用净额法核算。其在回复落实函时强调,该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并援引多家上市公司近年来对同类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的案例,以佐证其会计政策的合理性。

恒坤新材主营业务为光刻材料与前驱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内少数可实现SOC、BARC、KrF等光刻材料规模化量产的企业。此次IPO拟募集资金约10.07亿元,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前驱体二期项目及先进材料项目,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

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22亿元、3.68亿元和5.4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973万元、8976万元和9691万元。尽管自产产品销售收入从1.24亿元增长至3.44亿元,但其引进业务仍占营收约四成。若采用总额法核算,自产业务的收入占比和毛利占比均处于较低水平,或对其科创属性认定带来挑战。

另一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负责引进业务的两家子公司——香港恒坤与上海楚坤,在2024年合计实现净利润约1.22亿元,显著高于母公司净利润,反映出公司业务结构中代理类业务仍具备较强的盈利贡献。

恒坤新材能否在第二次上会中顺利通过审议,其收入确认方式及业务实质的认定将成为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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